全文检索: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群众工作 >> 经验交流
 
永川区城乡建委设立“建馨调解室”
发布日期:2018-01-15 点击数: 次
字体颜色: 字号:【 背景色:#F9F6AF #9FDBF5 #DFDFDF #F9D1D9 默认

  近年来,随着我区城乡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合同造价、民工工资、施工质量等一些行业性、专业性问题成为矛盾纠纷化解的难点、焦点。针对这些情况,区城乡建委从贯彻执行人民调解“1+8+X”(即1个纲领性文件,8个配套性文件,实施X个近、中、远期项目)工作体系着手,不断夯实基础,规范运行管理,建立了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人民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一批又一批建筑领域矛盾纠纷,为城乡建设事业营造了良好发展环境。

  一、坚持“三个到位”,夯实基础强保障

  (一)调解机构设立到位。20157月,在区委政法委、区维稳办和区司法局的指导支持下,区城乡建委成立了建筑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委会共有9名成员,其中专职法律工作者2名、退休干部1名、建筑企业法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等6名。设立“建馨调解室”,添置档案柜、电脑等设施设备,实行机制制度上墙。

  (二)队伍建设保障到位。突出行业和专业特性,积极引进工程造价、施工安全、质量管理等领域的建筑业专业人才和熟悉建筑法律法规的法律工作者,充实壮大专业调解队伍。将调委会和建馨调解室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财力物力保障。

  (三)人员培训教育到位。积极组织专职调解员参加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组织的各类培训。同时,区城乡建委每月还组织开展建筑专业知识培训和法律知识培训2-3次,着力提升调解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坚持“纵横结合”,明确职责重落实

  (一)纵向到底,层层落实工作职责。牢固树立抓平安建设就是抓发展的理念,从上到下不断强化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就是抓平安、促发展的认识,建立起“党组机关各科室调委会建馨调解室”的四级责任机制,纵向层层落实人民调解工作职责。调委会成立以来,受理矛盾纠纷97件,调解金额达7530万元,调解成功率和执行率均达到100%

  (二)横向到边,拓宽矛盾化解渠道。在积极开展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的同时,区城乡建委还主动与渝西仲裁院合作,设立了渝西仲裁院建委工作站,与区法院密切配合加强司法调解工作,着力构建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无缝隙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三)强化对接,“多调联动”形成合力。坚持“调解优先、依法调解”工作思路,矛盾纠纷优先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就地及时进行化解。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仲裁调解对接工作,对涉法涉诉及部分人民调解未能化解的矛盾纠纷,及时移交司法和仲裁部门进行化解。调委会成立以来,御景国际、奥兰半岛、文理学院、格兰美景、协信世外桃源等一批涉及合同纠纷、质量纠纷的矛盾纠纷,均通过“多调联动”有效化解。

  三、坚持“调防并举”,关口前移建长效

  (一)定期排查。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采取每季度全面排查、每月重点排查、特殊敏感时期专项排查等方式,全面排查不留死角,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各类矛盾纠纷信息。坚持抓早抓小,人民调解及时介入,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实行“首问负责、跟踪办理”制度,对现场未能化解的矛盾纠纷,调委会坚持及时跟踪办理。

  (二)定期研判。每月在矛盾纠纷排查例会上将排查登记和群众工作科受理的信访矛盾进行集中研判,落实责任科室,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办结时限,要求专职调解员会同相关责任科室,及时开展调解工作。

  (三)定期报告。积极主动与区委政法委、区维稳办、区司法局加强沟通协调,畅通信息渠道,每月25日定期报告建筑行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和“建馨调解”受理调处情况。

  (四)定期宣传。每月20日组织“建馨调解室”工作者到工地发放宣传单,向广大农民工宣讲维权方面的法律政策。每月第一周星期五组织一次面向施工班(组)长的学习培训,一方面增强其依法维权的意识,另一方面向其传导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与义务。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打印文章】

 
最新信息  
相关信息  
· 关于印发《重庆市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
·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关于深入贯彻市委...
·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
·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
·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永...